关于转发省文联《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广播电视艺术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7-17 14:55:17
关于转发省文联《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广播电视艺术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广电局、各影视动画制作机构:
为鼓励我市广播电视艺术作品的创作,促进我市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广播电视艺术奖”评奖工作的通知》(闽文联[2017]14号)精神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评奖活动的组织、推荐、报送工作。
收到本通知后,请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此次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到位。原则上各类别选送作品不超过1部,所有报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0份,规格按照《关于2016年度“福建省广播电视艺术奖”评奖工作的通知》(闽文联[2017]14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根据自身作品创作情况积极申报并做好汇总工作,推荐参评作品相关材料按文件要求务必于2017年3月17日前报送福州市文联文艺创作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536。联系人:杨绪光、梁丽凤,联系电话:88038107。
专此通知。
2017年3月6日
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责任编辑: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