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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文联出版社征集“中国文艺原创精品 出版工程(二期)项目”的通知

2017-07-17 14:53:11

  关于转发中国文联出版社征集“中国文艺原创精品

  出版工程(二期)项目”的通知

  省文联各协会、杂志社、馆、院、所,各地(市)文联,各文艺工作者: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申报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二期)项目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03号)精神,中国文联出版社现面向全国各文艺创作研究机构征集并联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出版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文学(小说、报告文学、纪实、诗歌等体裁)、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及文艺理论著作等。

  (二)申报项目应为中国文艺工作者创作,首次以图书形式出版,内容有显著创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原创文学艺术作品。

  (三)申报项目应在2017—2018年内创作完稿并出版。

  三、申报程序

  (一)请按规范要求填写《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项目申报表》(请参阅附件,也可登陆中国文联出版社官网主页下载:http://www.clapnet.cn),请将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相应的电子版于2017年1月26日前一并报送到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所,各相关单位报送3-5部,个人报送1部。

  (二)中国文联出版社审核汇总后,将重新整理项目文件,按通知要求于2017年2月28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通过中国文联上报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在总局官网分批公布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二期)项目名单。

  四、申报重点

  (一)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用生动的艺术形象和叙事体现中国梦的丰富内涵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真善美,贬斥假丑恶,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歌唱祖国、礼赞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

  (四)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观照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表达人民的心愿、心情、心声的优秀文艺作品;

  (五)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文艺作品;

  (六)尊重文艺规律,有效地引导创作、打造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强指导意义的优秀文艺理论著作。

  五、说明

  本项目与国家出版基金、中国文学艺术基金等相衔接,中国文联出版社负责落实入选项目的资金、出版和发行。

  六、通联

  联 系 人:黄莉娜

  电子邮箱:hlntg@126.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所

  电 话:0591-83704231 13705997381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文联文艺理论研究所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关于转发中国文联出版社征集“中国文艺原创精品 出版工程(二期)项目”的通知15002743697948.docx


【责任编辑:燕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