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联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询价公告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邀请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在《有福之州》原有版本基础上新增录制6个音乐版本
二、采购单位:福州市文联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不高于标的采购费的1.5%收取。
五、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加密封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的代理机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打印件等必要证明材料)。
(4)报价函。
七、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1.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3月24日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8:00,逾期提交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资料地址: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536室
联系方式:88038107
八、招标代理的确定
1.评定原则。本次评定采用符合性 最低价法原则。由我单位对报名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报价下调率最高者作为项目成交人(最低报价相同时,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本项目招标相关事宜一切解释归采购人所有。
特此公告。
福州市文联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