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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翀、张镇父子的几处宋代题刻

2015-04-27 11:54:5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张镇的《魁龙》碑刻

  □史林折枝

  ■林廉 文/图

  张翀,长乐古槐福州里人,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探花。初授漳州推官,迁临江军签判。端平二年(1235年)擢知汀州府,翌年调潭州提刑,赐紫金鱼袋。为政清明,以文学廉能著称,擢四川制置使,未赴任卒。入祀福州府学乡贤祠和长乐乡贤祠。长乐《墩头酒店张氏族谱》(以下简称《张氏族谱》)称其为提刑公。

  张镇(1216-1275年),张翀子。绍定五年(1232年)廷试第一,由于父亲张翀为考官,改为第三,成就父子两探花的佳话。初授绍兴通判,历翰林,擢礼部侍郎,景定初,官至吏部尚书,居吏部十余年。为奉养老母,乞致仕归,德祐元年(1275年)卒于家,年60岁,有《榕谷集》。

  张翀张镇父子是长乐的名人,在长乐留下许多题刻,这些题刻或仍存,或损毁,或隐没于榛莽丛中,笔者略举几处,以飨读者。

  张翀题刻

  一、《先室陈氏墓志》,前些年出土于长乐古槐镇福州里(今地名福州地,属古槐镇福坊村),是张翀于嘉定九年(1216年)为亡妻陈氏所作的墓志,墓志刻石,字作行楷,全文233字,除右上角几字剥蚀模糊外,全文大体清晰可读,此墓志内容未见有书籍著录,现录全文并加标点如下:“□□□南隐为世族,衣冠颇盛甲吾邑,先室□□□江山知县宋烈之次女也,生而颖异,举止有法,未笄,嶷如成人。父母爱之,择偶不妄嫁,年三十三始归于我。善事舅姑,常先意迎顺。岁时享祀,皆手自涤濯,不精洁不已。於人无愠色,居家无闲言,矜贫乐施,乡闾咸谓贤妇。喜斋云游道士及门人,谈神仙辄耳诵心识若信有之。嘉定甲戌初正,自为诗曰:‘利名白了几人头,万里封侯尽自由。’倏然有厌世离俗之志。一日诵经罢,感微疾而逝,实二十六日也,得年三十有五。姑陈氏哭之恸,其年冬亦亡。遂以丙子十一月十三日壬辰祔于祖茔之右。呜呼!曾谓斯人而弗寿乎?夫从事郎前漳州推官张翀志并书。”末尾小字云:“刊者傅召”。 张翀妻为陈宋烈之次女。陈宋烈,字鼎卿,长乐岱边村人,淳熙十四年(1187年)进士,官寿州通判,仕朝散郎。

  二、“增光”摩崖题刻,在古槐福州里。《张氏族谱》载:“石佛下有大王土谷神庙,原圣泉庵所分来也。庙前有石,宋嘉定、绍定年间,夜常放光一二丈余,因刻‘增光’二字于上,提刑公书也。故宋时吾家人文辈出,甲第联登。”

  三、“聚星”摩崖题刻,在古槐福州里聚星岩,崖壁勒大字“聚星”,旁款“嘉定癸酉六月望日 张翀书”。嘉定癸酉是嘉定六年(1213年)。

  四、“龙角峰”摩崖题刻,在漳港龙角峰,“龙角峰”三大字刻于巨崖上,上款“嘉定己卯上元日”,下款“文林郎临江军签判张翀书”。嘉定己卯是嘉定十二年(1219年)。

【责任编辑: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