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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世英遭参劾始末

2014-08-11 18:30:5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其二,“理财之乱”。

  “藉报解中央为名,息借官银钱号洋六十万元以茶税作抵,仅报解中央三十万元”,其余“则任意开支”;

  所属4个道的侦探费各3000元,“未照数分配,该巡按使侵占迨过其半”;

  擅自招募“皖勇五百名,派同乡戈克安充警备总司令”,每月实支银七千余元,还有拨队费四千余元等,“谓无浮冒其谁信”;

  前财政厅长朱熙“请将附加捐余款归公,该巡按使力袒所私”,让童益临等人“坐享数千金之利”;

  全省水上警察“仅四百人而官长养至一百余员”,“年支十四万元,除列入预算四万元外,其余皆就地责筹”;

  自莅任以来专事铺张,如设商场、修马路等“则视为莫大政策,而全省之利弊、民生之休戚,概置勿问”。

  其三,“律己之乖”。

  刚到福州不久,就借用乾记洋行夹板船,“偕同僚属挟妓花红玉、翁雅仙、小金凤等,在台江夜泛为乐”;

  曾在乾记洋行买办蔡展庞寓所“怡园之鸿雪楼,招妓林宝珠、黛卿等,窟穴其中,流连无忌”;

  “近又由财政厅长王家俭在仓前山赁屋一所,招致马姓妇人,为……撮合之地”。

  7月,王祖同来闽时“大有秉公查办之意,以故外间叠传许将不安其位”,或传由王祖同接任,或传由浙江巡按使屈映光调任,或传前民政长汪声玲“回锅”。8月,杨度等人成立“筹安会”,鼓吹改变国体、恢复帝制,通电各省军政长官及商会“请派代表至京与会”。许世英机敏地抓住这个机会,立即投袁世凯之所好,先后确认梁鸿志等人为福建省代表参加“筹安会”。据报载:“福建巡按使……主恢复帝制,且已派员入京讨论一切。”

  “筹安会”成立之初,海内外各界反对者众,袁世凯对于许世英的态度很感欣慰,曾言:“许俊人(许世英的字)尚有傻气,能作事,故其位置不为动摇。”王祖同心领神会,仅调查一个多月,即写出“洋洋数万言”的《查复许世英案报告》,提议作如下处理:

  一、许世英“律己、用人、理财诸端,原呈指摘之严,多有传闻之误。徵诸舆论,不无责备求全;揆诸事情,究属功多过寡。该巡按使系特任封疆大员,应否予以薄惩抑或从宽免议,出自钧裁,未敢擅拟”。

  二、龚才朗、汪守坻、童益临、张必明、马振理、陈家栋“拟请饬交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依法惩处”。

  三、刘狱崙“现在撤省查办,应与纵兵搜抢之警备排长舒翰臣一并提交法庭,从严讯办”。

【责任编辑: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