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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

2015-01-12 16:35:56    来源:福州新闻网

  三

  林几一生中验案无数。后来回到北平,他主持的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不仅是高校的法医学教研机构,亦承担起法医验案工作,兼任冀、鲁、绥、陕、察、晋、豫、甘、新9省法院送检的案件。对于受理的案件,他常亲自检验鉴定,对检验结果反复验证论证,务求准确无误。经他检验所写的法医鉴定书中都写有“本说明皆据学理事实,本鉴定皆公平允,真实不虚”的字样,以示对所做鉴定结论负责。

  检案之外,法医研究所从医学院毕业生中招收法医研究员,经过两年学习后,由司法行政部发给“法医师”证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法医师职称。1934年1月,法医研究所创办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份公开发行的法医学杂志——《法医月刊》。法医学术组织也在此时建立,1934年夏,林几与师生一道组织成立了法医学研究会。林几主持的法医研究所在当时成为国内法医学专业的科研、培育人才和司法检验鉴定的权威机构。后来有人研究民国时期法医发展史,作了这样的概括:“如果说把民国初期制定的法律允许尸体解剖作为现代法医学形成的第一个阶段的话,那么,法医研究所的成立、人才培养及全国各省法院法医机构的设立,则是我国现代法医学模式出现的第二阶段。”1935年3月,林几积劳成疾,加之人事变动,辞去所长职务返回北平,仍回到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任主任教授。

  林几始终把培养法医人才作为自己头等重要的使命,自1922年留校任教以来,虽曾多次借调、聘任到卫生部、司法行政部工作,但每次不久就辞职返校任教。林几历任司法行政部法官训练所教职,北平大学医学院、中央大学(后易名南京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主任教授。他在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医学院任教期间,举办了3期法医检验人员训练班,并筹办法医学师资训练班,为全国各医学院培养法医学师资。从早期对仵作的培训,到培养法医检验员、研究员,再到新中国成立后被卫生部聘为卫生教材编审委员会法医学组主任,并受政府委托继续举办高级法医学师资培训班。林几一生授课、办班、编写教材,成功地为中国的法医学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林几学识渊博,不愧“百渊”称谓。他为法医本科学生或在司法行政部培训班学员上法医课时,循循善诱、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他认为法医是一门应用科学,十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授课内容总是法医理论结合实际案例。他还亲自带领学员实习检案工作,做尸体解剖实验,将自己积累的验案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生。他讲授的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很受学生欢迎。培养高校法医师资是林几长期以来的心愿。1945年他曾提出法医四种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其中第一条就是“培养高校法医师资”,虽得批复,但终因经费及其他原因,成为一纸空文。

【责任编辑: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