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学佺诗文集》109卷各集命名缘由与结集岁次概说

2015-01-12 14:57:22  来源:福州新闻网
   

  第五时期 广西五年(1622年—1626年)

  (五)

  奉诏为广西参政.计任五年,1622年(天启二年壬戌四十九岁)至1626年(天启六年丙寅五十四岁)。因撰《野史纪略》,揭宦官大逆三案,皆为篡位阴谋,刘廷元附魏忠贤,劾曹学佺私撰国史,淆乱国章,获严谴削职放归,重过林下生活。这一时期所存留的诗文作品较少,只有《湘西纪行》与《桂林集》。

  《湘西纪行》。1622年(天启三年癸亥,五十岁)奉诏为广西参议。四月离榕起行,七月抵平东府。沿途经安义、丰城、万安、虔州、南康等地,曹公将反映这一路生活、游历、写作与交游酬酢的诗文,结集名为《湘西纪行》。

  1623年(天启四年甲子)曹学佺五十一岁。

  《桂林集》作于1624年(天启五年乙丑,五十二岁)。有《送谢在杭方伯入 》、《漓江书院落成》等诗。

  第六时期 晚年二十年(1627年—1646年)

  1627年(天启七年丁卯,五十四岁)二月初从桂林回到家中,从此再归林下石仓。五十九岁移居西峰里。1634年(崇祯七年甲戌,六十一岁)之后,年年有集,七十为古稀集。

  1627年二月初,从粤西返家,守母(继母)丧。这一时期的作品结集为《更生篇》,喻其从广西死里逃生也,云:余归之日,春色正舒,衷情悲惨不复有,窥园想儿子辈,虑有伤生之感。《忆昔诗》:“著书能贾祸。甚者杀其身”。另有《还家杂咏》,与艾儒略:“三山论学”等。

  《赐环篇》。1630年(崇祯三年庚午),曹学佺五十七岁。朝廷召学佺为广西按察副使,学佺以年迈坚辞不就。古帝王为受谪高官赐环平反,学佺谢崇祯之恩,故将这一时期的作品,结集定名《赐环篇》。当年开社神光寺。撰集宋诗,以为唐、元之诗各有一代之美。十月作《明诗选》共四集。

  《西峰集•上》作于1631年(崇祯四年辛未,五十八岁)。乾隆十九年,学佺曾孙曹岱华按年序编曹学佺诗文共三十三卷。第三十二卷为《西峰集•上集》辛未。《中集》壬申,《下集》癸酉。集中的诗篇较多记述闽都之事。

  《西峰集•中》作于1632年(崇祯五年壬申,五十九岁)。曹学佺在这一年建西峰草堂,从洪塘石仓园移居侯官城内西峰里。集中有诗:会永阳令、记舍弟能征西湖值社、端午西湖观竞渡、九仙观作兴公寿诗、八月南园观灯、中秋宴浮山堂等,诗作所咏皆乡情民俗。

  《西峰集•下》作于1633年(崇祯六年癸酉,六十岁)。有诗《文启美入洪江社,雨中临眺石仓园,同双林,似愚上人集浮山堂,共享“八齐”》、《申维烈宪使招集乌石山同文起美、徐兴公赋》等。

  《石仓三稿》。内阁文库所藏的《石仓三稿》,从60卷到78卷,共一十九卷,全部为文,不起集名,称为文部,又按文体细分为:序(上、中、下)、记类(卷四至卷六)、题类(题赞卷七、情哀卷八)、法喜类(上卷九、下卷十)、论类(论卷十一)、策类(策卷十二)、条议类(卷十三至卷十九)。

  从79卷至109卷共计31卷,是曹学佺六十一岁后的晚年作品,辑为《石仓四稿》、《石仓四五稿》、《石仓六稿》。《石仓四稿》收六一、六二、六四,三年的诗文;《石仓五稿》收六三、六五、六六,三年的诗文;《石仓六稿》收六七、六八、六九、七十、古稀等,是曹公早年最后几年的诗文。曹学佺六十一岁以后的作品均有诗和文两类,文类中有序、书论、碑铭、传记等。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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