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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城垣的兴毁

2014-12-15 16:59: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城垣残基。

  □史海泛舟

  ■ 张兆浩 文/图

  罗源县城垣经历了从兴建到拆毁的漫长过程。

  历史上,城垣是县治的标识,具有维护社会治安和军事防御的作用,所以,历代的地方政府都很重视城垣的建设。

  明弘治十二年至十六年(1499—1503),罗源知县李南始在县城要害之地鸠工夯筑土墙,开设11个寨门。弘治十七年(1504年),知县徐珪认为“县墙卑隘,跻足可攀,不足以防范奸宄”,遂将各段土墙连成土堡,周长200丈,墙厚8尺,高1.5丈,除留“迎恩门”(北门)外,堵塞10门,另辟港边、水南、朝宗、孝巷、水西5门。各门的东西两侧建铺舍为巡逻哨所。至此,罗源的城垣才粗具规模。

  此后,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和嘉靖六年(1527年),高相、陈鹗两位知县相继策划续修。其时,倭寇开始骚扰沿海一带,邑人陈公达、郑时泽等吁请改造土堡,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巡抚王忬委派部属、推官徐必达来罗源指导,徐必达要求“拓而筑之砌以大石”。改建后的城垣周长3华里,将凤山南麓围入城内。内设3个水关、5个城门,门上有楼。“工甫竣,倭贼万三千突至”,见城墙高厚,不易攻打,倭寇只得退兵。罗源的城垣真正发挥了抵挡敌寇的重大军事作用。

  万历二年(1574年),知县萧蔚向上级申请拨款,在城上增砌垛堞,并移“迎恩门”面向岐阳孔道,但仍有部分墙体为卵石砌成。为此,万历七年(1579年),在省按察司李乐的建议下,完全改用大石重砌城墙。数年后,再次添高墙体,重砌水关,加造敌台与串楼。至此,城墙高2丈,底宽1.3丈,面宽1.1丈,周长831丈。内设水关、城门各5个,敌台6座及4座木造串楼,东西南北4城门上有城楼(高2丈、深1.5丈、宽3丈)。后因水患风灾,墙身、串楼时有崩塌。明代历任县官多有修葺城垣,较大的修复工程有7次。清代,城墙也几经修复,变动较大。顺治六年(1649年),守备于和拆串楼,塞小西门,开东门瓮城。顺治十三年(1656年),于城外构造木栅千余丈,栅上开设6门。翌年,建窝铺28处,设炮台3座。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周城丈量:西至南115丈,南至东155丈,东至北120丈,北至西441丈;城高1.4丈—1.5丈不等,厚1丈;雉堞(带有齿状的矮墙)510垛;东门瓮城与城墙高度相等,宽4丈余。康熙四十年至乾隆二十三年(1701—1758),又修复7次。

【责任编辑: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