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文化频道 >> 左海春秋

正月(下)

2015-02-15 11:07:50    来源:福州新闻网

  春节至元宵节

  灯市。古籍载:灯艺始于汉代,宋代时福州花灯已被列为京都灯节上品,“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者”。

  儿歌云:“后街买买灯,前街买买蚶。羊肉灴胶柄(指猪蹄),切面煮粉干。”最初,福州元宵灯市集中在南后街。随着中亭街商业兴旺,该处灯市也逐渐热闹起来。

  花灯有人像状、鸟兽状、花果状、器物状、图形状,有可提的、可拖的、可转的、可折的、可挂的,表面材料多用纸,也有绸、绢、纱、玻璃等。这些观赏灯、游玩灯、馈赠灯、神用灯,大部分师传至今,也有现在难得一见的。如“菜头灯”,以菜头(白萝卜)挖空制成鱼、鸟等形态,染以色彩,点油其中,通亮有趣,传说是明代机智幽默、好打不平的落魄秀才郑堂所创。

  送灯。旧俗,春节至元宵节都可买灯、送灯。

  △ 家有出嫁女,其父母在节日期间买灯送之。福州方言“灯”与“丁”(指男孩)谐音,第一年送“观音送子”灯等,希望出嫁女早生男孩。未果,第二年送“孩儿坐盆”灯等,仍未果,期待之情已急。第三年送“橘灯”(福州方言“橘”与“急”谐音)等。如再未生男孩,则另易“天赐麟儿”灯等,谓之“换花盆”。

  △“天赐麟儿四字题,侬家何日试儿啼。明年定有娃娃抱,老母先教弟送梨。”送灯一般由亲家舅负责,除花灯外,还用有头有尾并环红纸条的两根甘蔗,挑着装有炒米糕、蛎房、蒜头、豆腐、柑、橘、梨等食物的小桶或钵,到姐夫家。所挑的这些食物有含义,其中“糕、蛎、蒜、柑、橘、豆、蔗、梨”在福州方言中,分别与“哥、弟、孙、赶、急、都、早、来”谐音。

  调皮的孩童围观此场景,有时会起哄道:“亲家舅送灯,亲母带身(指怀孕);亲家舅送蔗,亲母病泻(即拉肚子);亲家舅送橘,亲母尿急。”

  △ 若女儿已生育男孩,则送“状元骑马”灯等,一谓“添丁”,二盼外甥前途远大,三供小孩玩耍。娘家可不必再送蔗、花、果等,但每年仍送灯(数量应多于外甥数),一般送至外甥16岁方止。

【责任编辑:陈玲云】